合同一方盖章另一方不盖章不承认咋办

法律分析:
(1)当合同一方盖章另一方不盖章且不承认时,若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,依据《民法典》,合同成立。此时要收集履行义务的证据,像交货凭证、付款记录等,以此证明合同生效。
(2)若未实际履行,需看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。若约定双方盖章生效,未盖章合同可能未生效。这种情况下,盖章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补盖。
(3)若协商不成,且有证据证明双方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,盖章方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,可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按合同约定履行。

提醒:
实际处理时需注意证据收集的完整性和合法性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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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一方盖章另一方不盖章且不承认时,处理方式因实际情况而异。若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,合同成立。《民法典》明确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,合同成立。此时,可收集履行义务证据,像交货凭证、付款记录等,以此证明合同生效。
若未实际履行,则要看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。若约定双方盖章生效,未盖章合同可能未生效。
解决措施如下:
1.若合同已实际履行,应积极收集交货凭证、付款记录等能证明履行义务的证据,以维护合同效力。
2.若未实际履行且合同未生效,盖章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补盖。
3.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双方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,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,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按合同约定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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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合同一方盖章另一方不盖章且不承认,若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,合同成立;若未实际履行,按合同约定生效条件判断,可能未生效,可协商补盖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。所以当一方盖章另一方不盖章且不承认,但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,可收集交货凭证、付款记录等履行义务的证据来证明合同生效。若未实际履行,要看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,若约定双方盖章生效,未盖章合同可能未生效。此时盖章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补盖,若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双方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,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,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按合同约定履行。如果您在合同方面遇到类似困扰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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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:收集履行义务证据,像交货凭证、付款记录等,以此证明合同已生效,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合同成立。

(二)未实际履行:查看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,若约定双方盖章生效,未盖章合同可能未生效。盖章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补盖;协商不成,若有证据证明双方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,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,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按合同约定履行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,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,对方接受时,该合同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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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若一方盖章另一方不盖章且不承认,若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,合同成立。可收集交货凭证、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合同生效,《民法典》有相关规定。

2.若未实际履行,要看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。若约定双方盖章生效,未盖章合同可能未生效。盖章方可先协商补盖,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双方有订约真实意思,可走法律途径,要求对方担责或履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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